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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惠宗:教育部給台大陸尋人大「拔管」函文很狡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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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18-5-26 15:40:56 |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|倒序瀏覽 |閱讀模式
一級美食團法人台灣行法學會26日舉行「台大校長選案之法律題剖析」座談會,中興大學法律系教授李惠宗表示,法治國要求國機關或任免費諮律師何行使公權力者雲林徵信社「對的事」,這是實體法上的要求;但同時也要「把事對」,這是程序法的題。    26日座談會除了台大法律系教授林明昕、東吳法律系教授監護權清秀不克前來,其餘5位來自各校的法學者法律題協助齊聚一堂,前司法院大法官廖義男擔任主持人。李惠宗表示,他個人認為所有題不在管教授身上,但是台大委會沒有「把事對」,沒有揭露管中閔擔任台哥大獨董等職務,台大也不說,在程序上顯得不夠慎重。事件發展至此已經不是委會所能預,當初未將程序周全處理外遇搜證,造成「愛之,適足以害之」的事。李惠宗也指出,看熱門遊戲教育部5月4日給台大的函文真的很「狡詐監護權」,從頭到尾沒有回兩個字,也沒有提到這是個行處徵信社分,也沒有說管教授不再有選資格,可能有經過「高手」指導,他個人認為蔡明興董事長退出委會就好了。(旺報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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